2015年10月,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与阿里巴巴(中国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阿里巴巴”)签署了《张北IDC二期第一批机房项目的合作备忘录》,约定由公司在张北县设计、投资、建设和运营数据中心,并向 阿里巴巴提供数据中心托管服务。
近日,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张北数据港”)与阿里巴巴(中国)有限公司、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、阿里云计算(张北)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通信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(四方合称“阿里”)就具体合作内容签订关于《张北小二台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合作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本合同”)。
经测算,合同服务期内,数据中心服务费总金额约为12.75亿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