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抢注”的商业利益 中国15%企业商标境外被抢注

Flora| 2012-02-29 主机空间, 新闻 评论数( 0 )

   迈克尔·乔丹不是唯一的烦恼者,张学友、刘德华、姚明,全都经历了被“抢注”的命运。最近,NBA篮球新星林书豪域名也被网友抢注。专家指出,抢注名人姓名的背后,是巨大的商业利益。

  中国15%企业商标境外被抢注

  事实上,抢注商标在世界范围内盛行,我国的民族品牌也难逃厄运。飞鸽牌自行车在印尼被抢注,红星二锅头在欧盟被抢注,“英雄”钢笔在日本被抢注,“大宝”在美国、英国、荷兰、比利时被抢注;“安踏”、”六神”、“雕牌”、“小护士”等在香港被抢注;“同仁堂”、“红塔山”、“康佳”、“大白兔”、“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”等被日本、印尼、菲律宾、新加坡等抢注,海信在德国被抢注、“科龙”在新加坡被抢注、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,冠生园、步步高、六必居、王致和、洽洽、竹叶青、青岛啤酒、狗不理、佛跳墙等等,被抢注的品牌不胜枚举。

   据统计,目前中国至少有15%的企业商标在境外被抢注。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统计显示,我国商标在国外遭抢注每年超过100起。

   被抢注的后果就是要么付出高昂代价赎回,要么另起灶另开张。2005年,青岛海信集团历时6年,最终以50万欧元的价格,将被西门子(微博)公司在德国注册的“HiSense”商标赎回。腾讯公司域名被外国人抢注,最终以100万美元天价赎回。联想因Legend在很多国家被注册,于2003年4月忍痛割爱培育了20多年的Legend品牌标志,启用“Lenovo”。

  商标抢注钻了法律漏洞 

 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会生表示,恶意的商标抢注行为非常泛滥,已形成了商标抢注风。这些商标因与名人姓名相关等因素,足以使消费者“产生联想”。从法律的角度看,商标抢注行为只是借具体规定上的漏洞而在形式上貌似合法,但是实质上它已经背离了《商标法》立法的初衷。

  对此,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商标分会主任马翔律师提醒,名人如果认为商标注册人侵权,必须在该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内,或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异议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,将永远丧失主张权利的机会。

  王致和案的代理律师王洪青认为,企业可以通过申请商标的国际注册,降低我国商标被境外抢注的几率。“如根据《马德里协定》规定,某一商标只要在知识产权国际局获得注册,便可成为国际注册商标,在马德里协定各成员国普遍生效。我国已于1989年加入了《马德里协定》,并于1995年加入了《马德里议定书》,成为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。”

新闻来源:中国经济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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